东方红学校有偿家教处罚实施细则
东方红学校关于治理学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实施方案 一、指导思想 为贯彻教育部《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》,执行集团《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》和湖北省出台的实施细则精神,坚持实施素质教育,坚决遏制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,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负担,扩大学生自由活动的空间,努力提高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自觉性和责任感,树立良好的教育和教师形象,特制定本方案。 二、整治目标 东方红学校教师无从事有偿家教的现象,在社会上树立东方红学校良好的教育和教师形象。 三、整治重点 规范学校及教师从教行为,严肃查处以下5种有偿家教(补课)行为: 1、组织学生在家中或其他场地进行辅导、补习等活动(包括提供食、宿)并以各种名义收取费用或获取利益的; 2、强迫、动员、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(家教)或参加校外机构培训的; 3、在校外机构兼职兼课的; 4、将自有房屋出租给校外非法办学机构和个人; 5、其他以学生为对象,以营利为目的,由教师组织参加的各类补课(家教)活动。 四、整治措施 (一)成立治理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工作小组及具体安排 组长:周明 张行明 副组长:李振春 组员:张良树 孙娥 吴言池 黄长春 胡旺来 杨慧斌 杨利 李爽 刘韦 刘远菊 刘湘 谢晓芳 邓露 1、年级监管: 小学部监管人员:孙娥 刘湘 刘远菊 2、初中部监管: 六年级监管人员:谢晓芳 七年级监管人员:杨利 八年级监管人员:张良树 九年级监管人员:邓露 3、分管负责人:李振春 4、寒暑假专项督查人员:张良树 孙娥 杨利 李爽 刘韦 5、举报投诉受理人员:杨利 6、舆情跟踪及解答人员:李爽 刘韦 7、访谈面谈的具体人员:周明 张行明 李振春 8、教学质量监控责任人:李振春 吴言池 (二)建立教师基础资料信息库(负责人:吴言池 黄长春) 建立在职教师基础资料信息库。对在职教师及其配偶名下的所有房屋、所在社区、联系电话、本人照片、家庭主要成员情况等信息进行登记建档。每年更新一次。 (三)实行备案制度(负责人:吴言池 胡旺来 ) 1.辅导备案。教师如有为亲戚的子女进行辅导、补习等行为的,需向校长室提出书面申请并备案。校长室根据教师备案情况,安排教导处进行抽查。为亲戚朋友所托的学生辅导、补习,每天每次不得超过三人,且不得收取任何费用。 2.房屋租赁(借)备案。教师租住(借)房屋或将自有房屋出租给他人的,需向学校备案,并说明用途。备案时间为房屋租赁(借)后十天内。 (四)开展治理有偿家教公开承诺(负责人:杨慧斌 杨利) 每学年组织一次拒绝有偿家教公开承诺活动。学校向教育集团和社会公开承诺,教师向学校和家长公开承诺,家长向学校和教师公开承诺,共同营造治理有偿家教的良好氛围。 (五)建立为学生、家长服务的快速答疑机制(负责人:周明 张行明 李振春 张良树 孙娥) 学校利用校信通、校园网、QQ群等载体建立信息、网络快速答疑平台。分学科、年级安排学科教师、学校干部在节假日、放学后值班,在线解答、互动。相关时间安排、沟通方式告知每位学生及家长,满足学生课后答疑解难、辅导补习的需要。班主任建立班级QQ群,及时为学生、家长答疑解难。每学期第二周组织教师进社区公益活动,为学生家长现场答疑。 (六)实施课堂教学质量管控机制(负责人:李振春 吴言池 胡旺来) 采取“定期与不定期、普遍对象与重点对象”相结合的方式,利用“推门听课、课堂随机检测、问卷调查、学生座谈”等形式,了解课堂教学过程及效果。坚决杜绝“课内不讲课外讲”等家长担心、反映强烈的现象,切实消除家长通过有偿家教提高孩子成绩的想法,不给有偿家教提供滋生的温床。 (七)试行弹性放学制度(负责人:李振春 张良树 孙娥) 对留守儿童或按时离校确有困难的学生,由家长自愿提出书面申请,经学校批准,可试行“弹性离校”,切实解决家长因没有时间带孩子而送家教的问题。对“弹性离校”的学生,学校安排他们到留守儿童之家集中管理,配备数量充足、责任心强的教师组织学生进行以完成作业、预习复习和课外阅读为主的自习,或组织他们开展体育、科技、艺术领域的自主实践活动。 (八)建立治理有偿家教发现机制(负责人:周明 李振春 杨利 杨慧斌 李爽 刘韦) 1.学校自查。每学期随机抽取五分之一以上的家长,进行座谈或电话回访,了解本校有没有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现象;召开学生座谈会,了解其学习状况、补课情况、老师课堂教学情况等。 2.群众举报。在校门口向社会公开教育集团和学校“教师有偿家教”举报电话(18972920505)、举报邮箱941788918@QQ.com,欢迎举报,并欢迎群众提供具体材料(含视频、录音、图片等),接受学生、家长和社会的监督,严格执行对举报者的保密制度。 3.专项检查。利用寒、暑假、周末等重要时间节点,组织重点检查或明查暗访,对群众、师生反映强烈的教师进行跟踪检查,重点监督。 4.社区监督。利用“教师家访”等活动,深入社区排找线索,听取真实反映;与社区建立沟通协调渠道,向社区公布联系方式,便于社区及时向学校反映有关情况,征集相关线索,对反映情况查实的实行奖励。 5.综合治理。邀请行风监督员等参与到有偿家教的监督工作中来,形成综合治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工作合力。 (九)建立治理有偿家教奖惩机制(负责人:周明 张行明 李振春) 1.对教师每年参加公益劳动时间进行考核,教师参加弹性离校值班、进社区服务以及放学后答疑解难值班的服务时间,算作公益劳动时间,计入师德考核,并作为绩效考核、评先评优、职务职称晋升的加分条件。 2.凡查实认定为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,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,除退出违规所得外,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。根据情节轻重,作出如下处理:由校长办公室对当事人诫勉谈话、通报批评,责令其书面检查;调整工作岗位,按比例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,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类评优评先、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、不得聘任高一级岗位。 3.违反,不执行备案制度、违规租赁(借)房屋、违规补课、不配合调查,或有其它不执行相关规定等行为,根据情节轻重,作出如下处理:由校长室对当事人诫勉谈话,限期整改;作待岗处理,且不得参加各类评优评先、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、不得聘任高一级岗位;上报教育集团,由教育集团在全集团学校范围内重新安排岗位;构成违纪的,依据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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