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东方红学校“迎中秋、庆国庆”经典诗文朗诵比赛活动的
关于举办东方红学校“迎中秋、庆国庆”经典诗文朗诵比赛活动的
      
 
为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,坚持育人为本、德育为先的办学理念,激发广大师生铭记历史、爱党爱国的热情,展示当代师生热爱生活、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。在庆祝国庆六十三周年之际学校举办诗文朗诵比赛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组 长:张行明
副组长:周明、李振春
组 员:张良树、孙娥、贺祖英、吴言池、邢华、聂永江、杨利 、刘湘、杨慧斌、
刘远菊、胡旺来、黄瑶、王勤涛、各班主任
二、参赛对象:四—九年级学生
三、比赛主题:热爱祖国、讴歌生活、赞美和谐、拥抱亲情
四、比赛时间: 2012 年9 月 28 日下午
五、参赛形式及要求:
1、个人诗文朗诵或集体诗文朗诵(集体诗文朗诵人数不限)。
2、朗诵时间:体裁不限,限时3—5分钟,诗文朗诵配乐光碟自备。
3、参赛诗文应围绕主题、内容健康向上、感染力强,体现优秀民族文化和时代精神。
六、奖项设置:
一等奖:2名   二等奖:4名   三等奖:6名   优秀奖:若干名
七、比赛评分标准:
诗文朗诵评分细则
项目
分值
要求
得分
内容
20
内容积极健康,以传统文化为主旋律,时间不超过5分钟。
 
语音
30
普通话标准流畅、声音洪亮、音色优美。
 
技巧
30
正确把握内容,朗诵感情丰富,语调处理到位,动作表情协调自然,富有韵味和表现力。
 
配乐
10
配乐选择符合作品意境,节奏协调。
 
台风
10
衣着得体,精神饱满,台风端正、大方。
 
八、职责分工:
政教:组织学生参赛 总务:负责会场布置   综治:负责音响调试 
教务:负责评委组织 团委:组织青年教师代表参加诗歌朗诵
 
东方红学校
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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